Chapter 5·谎言

你之所以能伤害我,不过是因为我爱你。

[1]

后来陈初偶尔也会回想起那段时光,只是那时候发生的事情在她的脑海里却不甚清晰,像是被一块凭空冒出的橡皮擦,七七八八地擦拭去大半的记忆。可医院的那一幕,却怎么也擦不干净,留下一块难看的黑色印记。

只是,那是她的秘密,她永远也不会将它说出口。

她也说不清,自己究竟是懦弱,还是偏执。

那两个人是除了父母之外生命中最长的陪伴,一个是从孩提时期便携手同行的姐妹,一个是拥有她所有怦然心动和青春记忆的男友。那一幕就像电影,在她脑海一遍又一遍地放映,有个不堪的念头隐隐在她心头徘徊,却被她一次次忽略,不敢再深想。比起愤怒与悲伤,她更多的是不愿相信。

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的记忆,更不敢去揭开和求证,宁愿那是一场令她从午夜惊醒的噩梦,宁愿它死死地固守于心。

或许是她趋利避害的自我催眠,或许是贝思远与唐乐的表现毫无破绽可寻,以至于陈初有时候也怀疑,那一天发生的事情真的只是一场梦,只是她入梦太深,分不清虚实。

贝思远依旧是贝思远,唐乐依旧是唐乐,只是陈初却不再是陈初。

每隔几天她依旧会与唐乐见面,也会逛街看电影吃饭,只是抱着书在对方身边一待一整天却是没有,她总会分神,时不时看一眼正在忙碌的唐乐,她精致的五官,她修长的手指,然后便想到那一天这只手甩在贝思远脸上时她的愠怒和愤慨。

陈初希望她会突然转过头来和她说些什么,控诉贝思远的恶行,愤愤不平地告诉她一切,甚至气势汹汹让她分手也比现在要好得多,那至少会让她好受一些。但是唐乐并没有,她只是倾头看她,眸子清亮:“你看什么?”

她想像往常一样猥琐地挑起她的下巴,说看你漂亮。可是这一次,她却摇摇头,露出苦涩的笑,又唯恐被对方发现自己的不自然,急忙埋下头。

唐乐似有察觉,看着她欲言又止,可她终究没有说出口。

一句也没有。

陈初知道这样不好,可她控制不住自己。

就像她无法再在唐乐面前肆无忌惮地倾吐,亦无法再对着贝思远心无旁骛地笑,他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在她看来都是别有深意,需要反复解读。甚至,她无法再接纳他的亲吻,她的唇刚与他相触碰,眼睛一闭上,就想到他对自己的瞒骗,过往的一切都变得别有用心,像梦魇一样缠了过来,她狠狠地将贝思远推开,末了又忍不住伸出手将他抱住,怕他跑掉。

她的脾气越来越差,时常毫无征兆地发脾气,发完又后悔,唯唯诺诺地道歉。贝思远极少动怒,可越是这样,陈初越是觉得他深不可测,捉摸不透。

“贝思远,你爱我吗?”她总是这样问。

“傻瓜。”

是啊,你是将我当成了傻瓜。

陈初在心里冷笑,手却紧紧地抱着他。

那几个月过得很快,大三的课程在盛夏里结束了。

考完试那天陈初得到了一颗重磅炸弹——贝思远复出了,并且加入了何婧担任副团长的星海乐团。

星海乐团是国内知名的世界级管弦乐团,名气大,制度也森严,从前何婧想将陈初带进乐团,却因考核不过关而不了了之。多少人想进星海都被拒之门外,而贝思远只用了一曲《小夜曲》便被破格录用,这其中贝思远和何婧做了多少努力,陈初并不知。

这个消息来得太突然,陈初有些晕头转向。

她甚至不知道已经宣布放弃小提琴,说再也不拿起琴弓的贝思远为何突然重拾旧梦,就连他复出的消息,陈初都是从何婧口中得知。

那日恰逢何婧生日,陈洪恩在酒店设宴为娇妻庆生,陈初下了课便匆匆赶来。

何婧虽声名远扬,但向来不爱讲排场,往年生日大多是一家人一起在家吃个饭,这一年却和往常不同,不仅在五星酒店设宴,还请了不少的人,何婧的好友、同事,陈洪恩的同事。在场不是演奏家就是歌唱家,要么就是博陵大学的领导。

甫一入场,陈初便觉得奇怪。

那日的何婧太过反常,当然不是反常于她一如既往端正华丽的衣裙,更不是那精致的妆容,而是她由内而发快乐的笑。她在人群中看见了贝思远,他穿着干净的衬衫西裤,站在何婧身边,比她一身牛仔裤T恤更加得体。

这两年贝思远虽放弃了小提琴,但与陈家的联系却没有减少,逢年过节他的问候与礼物总是最先到达,更何况他是何婧唯一的弟子,恩师生日他的出现合情合理,再正常不过。

但这一切看起来却太不正常了。

何婧从不喝酒,过量的酒精对音乐家和外科医生都有着致命的影响,她对陈初严厉,对自己亦是自律到苛刻,影响工作和健康的事情从不做,可这一夜,她却喝了不少的酒。

陈初知道有事发生。

果然酒席过半,何婧便拉着贝思远上台宣布——她的爱徒贝思远加入星海乐团,并且八月份开始的星海巡演中贝思远有好几场的独奏。

贝思远就站在何婧身边,带着腼腆却得体的笑容,她坐在台下,抑制不住自己的兴奋与激动,这些年因为陈未去世郁郁寡欢,又因为爱徒突然弃琴的何婧终于真正地开心起来。她甚至松了一口气,不用再逼迫自己去做一件根本不擅长也做不好的事情。

可这种快乐并没有持续多久。

她看着台上的贝思远,忽然觉得自己又离他远了一些。

他两年前退赛,她追问逼迫了两年都得不到原因。现在又突然复出,甚至已通过了星海乐团的招募,她仍旧是最后一个得知。

明明三天前,他们还一起吃饭,她还明里暗里地暗示希望他能够继续拉琴,他当时却不接茬,像是听不懂,她只能作罢。

陈初忽然觉得自己像个跳梁小丑。

那个夜晚,陈初也喝了许多酒。

全场的焦点都在何婧与贝思远身上,没人在意著名小提琴家和博陵大学副校长那个不学无术的女儿躲在哪个角落沉默而寂寥地和自己对饮,她的耳边都是笑声与恭维。

陈初是该高兴的,这不是她一直以来所希望的事情吗?可是她却一点都笑不出来。

她在洗手间吐了两回,想要去外面散散一身复杂的气味,走到走廊深处,却望见贝思远,他的衬衣有些凌乱,扣子也松开了,面色酡红,倚着窗像是站了好一会儿。

陈初没与他打招呼,越过他,刚与他错开两步的距离便被拉入了怀中。

“贝思远你别碰我。”

“你在生气。”

她觉得好笑:“我有什么好生气的!”

贝思远紧紧地抱着她,下巴抵在她的额上:“别动好吗?我喝了酒,有点晕。”

他不胜酒力,她是知道的,他的呼吸沉重而带着酒气,却不像自己这边浑浊难闻,陈初被他抱着,心里的气还没消,身体却没有再挣扎了,因为他看起来实在是很疲倦,身体沉重地靠着她。

“陈初。”

“陈初。”

“陈初。”

他一声一声地唤着她,但她却咬着唇,一言不发。

[2]

“对不起,我没有告诉你,也是我让老师不要告诉你的,因为我想给你一个惊喜。我知道,你一直都怪我当初放弃,现在我又拿起小提琴了,陈初你开心吗?陈初,你回答我好不好?不要不说话,可以吗?”

他灼热的呼吸喷薄在她的发上,二十四岁的男生发现她在颤抖后慌乱而急切地扯开她的身体想要看个究竟,陈初却用力地把头埋在他的胸膛里,听着来自他灵魂深处沉重有力的撞击。

“你怎么哭了,别哭好不好?”

“陈初你说话啊……别哭。”

“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我不应该不告诉你。”

贝思远万万没想到陈初会突然哭泣,胸前传来的濡湿感令他顿时手足无措。

像是回到了许多年前的暑假,何婧有事外出,勒令他们要拉足三个小时的琴,何婧前脚刚走,陈初后脚便要离开琴房,却被贝思远拉住:“练琴。”

“管我做什么?”她不服,“你自己练去。”

若不是老师交代他看着陈初,她拉不好自己会受到责备,贝思远才懒得管她:“练琴。”

他揪着她的衣领,明明才比她高半个头,劲儿却大得很,拎着她像抓着小鸡仔似的。陈初手脚并用地挣扎,贝思远仍不放手,最后她一气之下一巴掌拍在男生脸上。

两人都怔住了,贝思远盯着她,眼神凶狠,像是要将她吞掉。

那时她还小,一看他真的生气,铁青的脸色有些吓人,又怕他告诉何婧,没有控制住,抽抽搭搭哭出了声。

做错事的人竟然先哭了,贝思远板着脸好一会,见那人没有收的趋势,反而越哭越凶,只得哄她。

“你别哭了好吗?”

“别哭了,陈初。”

“你哭起来真丑,别哭了,我不告诉老师。”

一眨眼,距他们相识已过去了十年。

而今的贝思远依旧会为她的哭泣而手忙脚乱,焦急不安。他的安慰依旧匮乏无力,最后只能抱着她,任由她匍匐在怀里哭泣,虽然,他依旧不知道她为什么哭。

或许是喝了酒,向来寡言的人话变得多了一些,他摩挲着陈初毛茸茸的脑袋,像在对她承诺,又像是对自己:“无论以后怎样,都不能轻易放弃。”

陈初知道他说的是小提琴,但在这一刻,她却决定原谅贝思远了。

想到往后陪在我身边的不是你,恨不得时间永远定格在此时,没有期待,没有未来。

她不想去追寻答案,也不想去刨根问底,只要现在他还在她身边。

也是在这之后,陈初才知道贝思远早辞掉了工作,专心致志准备八月份的演出。这几年何婧都在四处飞,不是演出就是参加各式各样的活动,陈初已习惯十天半月与母亲不能相见,但为了贝思远,她却推掉了工作,专心致志在家授课。

正值暑假,陈初无所事事,每天清晨便被何婧揪到琴房。何婧和贝思远上课,她便独自在旁边练琴,因为内心松懈,也不像前些天那样认真了,时而抖音,时而乱弦,时常拉到一半便被何婧赶出去:“陈初你自己听听你拉的是什么东西?简直是魔音入耳。别在这里吵我们上课,去阳台拉。”

陈初乐得偷懒,抱着琴在阳台吹风,没一会儿贝思远也出来了:“老师让我监督你。”他目光灼灼地看着她,她只好不情不愿地拿起琴弓。

陈家坐落在郊区的别墅群,周围住的不是在社会有名望的人便是有钱人,陈初不想丢人现眼,只得打起十二分精神,专心致志地拉琴。贝思远就站在她的不远处,低头翻看琴谱,偶尔指点几句:“腕部不要太僵硬。”“身体保持直挺。”“过弦太生硬。”“跳弓不够短促。”

这样的场景,许多年前也曾发生,那时陈初是不服气的:她跟着何婧学了这么多年,哪里轮得到贝思远这个新手来指指点点。可现在,她不得不承认,贝思远是天生的小提琴手,两年多没拿起琴,他拉起来还是行云流水般流畅,一点都不陌生僵硬。他对音乐的敏感程度也超乎了所有人的预料,有时候连何婧都听不出陈初错了一个音符,贝思远却能一针见血地点出她的错误和缺陷。

有时候她觉得这样也挺好的。

在这偌大的空间里,他们除了小提琴,就剩下彼此了。

陈初也试图好好练琴,不再阳奉阴违,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但最后她沮丧地发现,无论她多么专心致志,多么勤奋,都难以弥补没有天分所落后于贝思远的部分。

有天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有天分且努力。

贝思远每日清晨便到陈家,直至深夜才披着夜色离去。博陵的夏天伴随着滂沱的大雨,但这从未能阻挡贝思远的脚步,每天清晨七点,他总会准时出现在陈家的大门外。

起先陈初觉得他是因为热爱。

若非热爱,怎会突然放弃一切孤注一掷;若非热爱,怎会夜以继日专注于此。

直至许久之后,她才知道,他并非热爱,他只是清楚地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他想要的,就要得到,至于这中间道路多么崎岖坎坷,他要付出多少努力心血,甚至对自己苛刻残忍,他都不在乎。

他清醒冷静,她感情用事。

这便是她与他的不同。

[3]

八月份的演出来得很快。

可惜天公并不作美,临近演出那几日一直是阴天,厚重的云层像床巨大的棉被盖住了整个博陵城,闷热得令人烦躁。到了演出当天傍晚,压抑了好几日的雨终于一泻而下,铺天盖地席卷了博陵每个角落。

但这场暴雨并没有浇灭大家对星海乐团的期待,早在一周前演出门票已清售一空,博陵最大的剧院博陵之声从傍晚五点已挤满了人。来看演出的大多都是管弦乐的爱好者或星海乐团的粉丝,大多是从不同城市千里迢迢赶来,奔赴这场万众期待的演出。

作为著名小提琴演奏家何婧老师的女儿,陈初其实极少观看演出,一是她对音乐的热爱程度不高,二是只要何婧在家她随时可以听见她在独奏,何必到剧场来人挤人呢。而这场演出她少见地和何婧要了好几张VIP票,送给了室友,又送了几张到唐家。

现在唐信出门已经不能像从前那样随心所欲,明星躲狗仔必备的墨镜和帽子将他的脸盖住了大半,见陈初似笑非笑地打量自己,唐信非常不自在:“我姐找不到人换班。”

唐乐并未出现,陈初不知道应该开心还是难过,心里始终感觉空落落的。

见她不开心,唐信急忙说:“我姐说她下班早就赶来,找我们吃消夜。”

陈初“嗯”了一声,唐信见她没有聊天的兴致,也就不说话了,静静地坐在她身边,看着她的目光聚焦在台上的海报上,灯光打在她脸上,仿佛镀上了金色的光圈。

陈初低沉的情绪并未持续很久,因为贝思远上场了。

许久之后,陈初依旧记得那日贝思远的装束,他穿了一身整齐合身的白色西装,内里搭配了一件粉色的衬衫,是何婧为他挑选的衣服,舞台明亮的镁光灯将他衬得面色如玉,甫一上场,便赢得了许多尖叫。

他是何婧唯一的弟子,台下有不少等待看笑话的好事者,然而贝思远却令他们失望了。他独奏的是迪尼库的《云雀》,这著名的小提琴名曲其实极少有人会将其定为演出曲目,就连何婧也极少尝试,因为它需要极其稳健的快弓功底,才能将颤音表现得淋漓尽致,稍不留神,便会弄巧成拙。

贝思远当日的表现好得令人意外,纵然陈初听过千百次《云雀》,也不得不感叹他高超的颤音技术将山林中云雀欢腾争鸣的现象完美诠释,在雷鸣的掌声里,贝思远远远地朝她望了过来。

两人目光交接那一刻,陈初发现自己的视线有些模糊。

但贝思远没有再看她,鞠躬退场。

这场音乐盛典隔日成了博陵所有的媒体头条。

著名的小提琴演奏家何婧老师的亲传弟子以一曲《云雀》震惊了乐团,一夜之间声名大噪,家喻户晓。而更令人意外的是,何婧老师也在当晚的演出中宣布,此次巡演之后,她将退出舞台,隐匿幕后,所以此次也是她的告别演出。

那个夜晚何婧穿了一袭白色的嵌满珍珠的连衣裙,雍容华丽地站在台上,虽身材发福,却掩盖不住她的锋芒,一点都不像临近五十岁的中年妇女。她说话的时候,陈初就坐在台下,觉得此时的母亲很是陌生,她的眼中有泪光闪动,脸上却一直带着笑,而台下已经有女孩子小声地跟着啜泣。

陈初知道,那是真正热爱音乐的女孩儿,真心为何婧感到悲伤遗憾。

不像她,被赶鸭子上架,永远浑浑噩噩,得过且过。

陈初在后台找到母亲的时候,她正在吃药,白开水送服一大把白色的药丸,似乎没料到会有人突然推门而入,手一抖,药丸撒了一地。

虽然早就知道母亲生病,但陈初还是多问了一句:“妈妈,你吃什么药?生病了吗?”

何婧看起来有些慌乱,去整理桌上的药瓶,口中带着苛责,语气却不重:“我没教你进门前要敲门么?女孩子家怎么这么莽撞?”

“妈妈,你吃什么药?”

她又问了一次,何婧慌乱地藏起手中的药瓶,陈初伸手去抢。她比何婧高,力气也大,轻轻松松地从她手中接过药瓶。

何婧眼神闪躲:“看什么看,我就是这几天精神有些紧张,肠胃不好,吃些胃药。”

“胃不好怎么可能吃这么一大把药,而且这明明不是胃药,是甲状腺制剂。你到现在还要瞒着我吗?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差劲,所以连生病也不愿告诉我,我连你生病也没有机会知道吗?妈,我是你的女儿啊!”陈初看着母亲,声音拔高了不少,“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生病吗?你以为把病历藏在陈未的房间我就不知道吗?我不问你,只是想看看你要瞒我瞒到几时,到现在你还不愿和我说吗?”

或许是陈初从未如此大声和她说话,或许是陈初脸上忽然滑落的泪,何婧一下子愣住,向来强势的人对着女儿竟然有些结巴:“我只是不想你担心,不想你有压力。”

陈初问:“你这样瞒着我,我就不担心吗?”

何婧说:“又不是什么大病。”

“不是大病,不是大病你为什么要退居幕后?”

何婧的脸上闪过一丝痛苦:“甲状腺功能减退本就不是什么大病,好好吃药不会有大问题。但我的记忆力越来越差,我记不住乐谱,反应越来越迟钝,排练的时候总出错,我甚至不能稳健地拿着琴弓了,与其有天在台上闹笑话,还不如现在退场。如果不是你发现,我永远不会告诉你这件事。”

是啊,她是那么骄傲的人,肯定不愿别人知道她连琴弓都拿不稳。

纵然这一刻,她是狼狈的,还在努力维持着优雅。

“妈妈,你是不是在怪我没用?”陈初第一次如此坦诚地问母亲,“你是不是觉得我是你的耻辱,比不过陈未,比不过贝思远,没法成为你的骄傲,是一个没有用的废物。”

陈初从未用这样的语气同何婧说过话,一时间,何婧有些震惊,良久之后她才道:“没有。

“我是个小提琴家,我希望我的儿女都能像我一样热爱小提琴,所以在你很小的时候我就让你学琴。你不乐意,却也不明说,咬着唇埋头练琴,我一走你就把琴一扔。那时候我觉得没关系,你不喜欢,就练着玩,也不逼迫你,反正还有陈未喜欢,那就让陈未学好了。你肯定也怨恨过我,觉得我关心陈未多过你,可是陈初,你要理解,妈妈一辈子的心血都在这里,我真的不希望自己后继无人。”说到这里,她顿了一下,笑得有些愁苦和讽刺,“谁知道,谁知道后来会发生那样的事。陈未走后,你虽然很认真在讨我欢心,但我知道你的心思根本不在小提琴上,你总说自己没有天赋,其实你是有天分的,只是没有感情而已,所以后来贝思远拜师,犹豫了许久,我还是决定收下。

“我收下贝思远,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像陈未,对待小提琴的态度真诚而专注,这是你没有的。你可能觉得奇怪,为什么有了贝思远,我还要对你这么严格,那是因为你是我的女儿,我希望你有一技傍身,以后出了社会也不至于举步维艰。我也是有私心的,说不定有一天,你突然就爱上了呢?陈未最初也不是那么喜欢小提琴,后来不也热爱了吗?”

这十几年来,陈未这个名字向来是她们的死穴,偶尔不小心提及都会拼命地掩盖过去,而现在,何婧却如此轻描淡写地提起:“而且我这样管束你,希望你一举一动都在我的掌控中,并非我有控制欲,而是我害怕有一天你会离开我,像陈未一样离开我。陈初,妈妈害怕。”

曾经的一幕幕又在面前重演,她忽然就克制不住自己的眼泪。

何婧臃肿的面容在她面前变得模糊,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陈初,我知道你是怨恨我的,怨恨我对你严厉,觉得我只爱小提琴和舞台,并不爱你。你错了,陈初,哪个妈妈不爱自己的儿女,我只是太过惶恐,太过急切。特别是陈未走后。但这几年,我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慢慢放松对你的管教,你不愿意学小提琴,阳奉阴违,我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逼迫,你和贝思远偷偷在一起我也不曾反对过,每日对你查岗只是我内心不安,毕竟我就只剩下你了。”

陈初握着药瓶,觉得震惊,她这些年来的伪装在母亲看来不过是一场小把戏。她苦笑,她是她的女儿,母亲如何会看不穿她的把戏呢?自己不过是仗着有点小聪明,就以为可以将所有人玩弄于掌心。

其实最大的傻子是自己。

陈初咬着唇,悲伤一阵阵袭来,让她忽然不敢直视自己的母亲:“妈妈,你知道我和贝思远的事情?”

“先前思远不愿再拉琴我也很担心,担心后继无人,担心他庸庸碌碌给不了你好的生活。这些年我虽然算不上一个好母亲,但怎么说我和你爸爸也给了你优越的生活,你自小娇生惯养,我还真担心你和他在一起以后会受苦。好在,现在思远又回来了,我也可以放心了。”

陈初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却没把眼泪憋回去,反而让它们肆无忌惮地砸落下来:“妈妈我不喜欢你这样说话,你这样让我感觉很不安。”

“有什么好不安,有什么好哭的?这病又不会死,就是记忆力变差人变丑而已,只要按时吃药,压根死不了。”何婧的语气有些无奈,想要像往常一样严肃地勒令女儿别哭,却凶不起来,只能无奈地叹气,“我的女儿,永远都不会是废物,她只是暂时迷路了而已,我知道,总有一天她会闪亮,会发光。”

陈初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哭。

或许是因为何婧的病,或许是因为这些年自己对母亲的误解,更或许是因为今夜演出的成功。

前台掌声雷动,后台的陈初伸出手抱住了何婧略微发福的身体,在心里小声地说了句对不起。

对不起误解了你。

对不起让你一次次失望。

对不起总是要你为我操心。

对不起没能成为让你骄傲的人。

妈妈,对不起。

也谢谢,从来不曾放弃过我。

[4]

也就是在那一天之后,陈初忽然想为自己做一些事情。

然后她沮丧地发现,这些年来她从来没有为自己做过什么。

学小提琴是为了让何婧满意和安心,拼了命考博陵大学是为了与贝思远在一起,选择戏剧文学是因为老师觉得自己有潜力。她的确喜欢写作,喜欢文学,但从未坚持,作品大多是为了应付作业而匆匆赶制。现在回顾自己过去的那些年月,好似真的是浑浑噩噩,一事无成。

从前她并未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她胸无大志,且有人庇护,她恨不得这样的日子永远不要结束。

可何婧的这一场病,将她硬生生从理想国扯回现实生活。

她慌乱地发现,陈洪恩不知什么时候有了白发,而何婧一点也不似她印象中那般强大,总有一天,他们再也守护不了她。而她必须要在那一天到来之前,让自己能够稳稳地站立,为他们挡风遮雨。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一夜长大。

博陵的演出之后,贝思远和何婧带着星海乐团开始了全国各地的巡演还有好几场海外演出,从前何婧也是这样马不停蹄地全世界飞着,陈初从未觉得有什么不妥。这一次,她的心境却不同以往。每日发信息叮嘱何婧吃药成了她的首要任务,但何婧认为她太大惊小怪了:“又不是什么绝症,你能不要这么烦吗?”

陈初“呸”了两声,大概也觉得自己有些反应过度,但查岗行为却没落下。

那一边他们四处奔波,这一边陈初的假期也已结束,正式步入大四生活。大四的课程并不多,陈初的所有时间都放在了毕业作品上,当时选择这个戏剧文学只是心血**,而今有了不能得过且过的心思后,她也开始正视自己的学习——她的毕业作品是一部电影剧本。

那是陈初第一次决定认真做一件事。

由于上课没有认真听,基础功底不扎实,陈初连剧本的格式都没搞清。那段时间,她又重新捧起了课本,每日出没于图书馆,比高考还要认真。

起初,她只是决心想要做好某件事,渐渐地,她发现,自己似乎挺喜欢写作这件事:那些在现实生活总不能完成的事情,那些永远无法表露的情绪,在文字里,她可以淋漓尽致地挥洒,让另外的人来替自己完成。

她喜欢且享受这样的忙碌,这里有她在别的事情里永不能得到的快乐。

陈初向来不是精力充沛的人,一旦忙碌起来便显得离群索居,若不是唐乐到学校找她,她几乎想不起两人已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见面。

当时是傍晚,她刚从图书馆出来,肩膀便被人搭了一把,她下意识反手去推,却被躲开。

“呀,身手敏捷。”唐乐戴着鸭舌帽,又穿了黑T恤,路灯还未亮,天灰蒙蒙的一片,若不是她熟悉的声音带着笑意,陈初几乎认不出她来。

她似乎瘦了一些,站在晚霞里,眼睛却是明亮之极。

陈初听见唐乐问她:“你最近怎么也不来找我?微信也不怎么上了?”

她“嗯”了一声,还没想好要怎么回答,唐乐却拿起她手中的书,贴心地替她做了答:“学习很忙吗?认识你这么多年,也没见过你去几次图书馆,这次怎么就认真了?”

“这不是要毕业了吗?”

“那也是,认真学习总归是件好事。”

唐乐说完,陈初又不知道该回应什么了。她们之间甚少有这样冷场的时刻,此时让她觉得尴尬极了,路灯在这个时候突然亮起,唐乐个子高,陈初是仰头和她说话的,路灯亮起来的那一刻,唐乐下意识伸出手替她挡住了光。

这可是唐乐呀,自小陪着她一起长大的唐乐,连一点刺目的光都不舍得让它照到自己的唐乐。

这样简单的一个动作,让她忽然觉得心酸和内疚。

但她掩饰得很好,唐乐并未发觉。

她问唐乐:“你吃饭了吗?”

“没有,找你吃饭呢。”

“你想吃什么?”

两人停顿了片刻,忽然异口同声:“牛肉面。”

好像又回到了从前,陈初刚上大学那会,她课多,抽不开身,唐乐便穿越大半个城市来找她。大学城附近小吃一条街应有尽有,但每每唐乐来找她,两人都会左拐右拐去吃牛肉面。那家店的面一点都不筋道,汤水也不如安置小区那家苍蝇小馆浓郁,两人去一次便要吐槽一次,但下一次还是会照常光顾。

她们心无旁骛地聊着天,就好像那件事从未发生过一样。

饭后唐乐送陈初回去,她也不上楼,在寝室楼下远远地看着她走,殊不知自己吸引了多少女孩爱慕的目光。

陈初往下望的时候,她还站在那里,薄薄的影子像被风一吹就会散。

相比唐乐,这段时间陈初见得更多的人是唐信。

先前在唐家受到唐信拒绝的陆淼淼并未因此打消热情,反而愈演愈烈。自从知道陈初与唐信相识且关系还不错后,她便对陈初进行一系列的轮番轰炸,送礼物,送甜点,帮忙借书跑腿这些对陈初来说还是小儿科,她最受不了的是每天清晨睁开眼就看到床头趴着一个戴着粉红发夹的卷发女生,眨巴着大眼睛看着自己,长长的睫毛还一闪一闪,泫然欲泣:“陈初,你就答应我,帮我要几张唐信的签名照吧。”

一次两次陈初能狠下心拒绝,但陆淼淼同学最擅长死缠烂打,陈初不想每日早晨醒来都要受到惊吓,索性就答应帮她要几张签名照。

照理说陆淼淼小叔叔陆寻是盛娱的老总,唐信的老板,她要几张签名照并不难,但她不愿意:“我找我小叔叔要去,他肯定会为难Aaron。如果说我和Aaron是梁山伯与祝英台,他就是那恶毒的祝员外。”

看,先前还小叔叔长小叔叔短,现在直接喊祝员外了。

陈初不知道该同情陆寻,还是同情自己。

[5]

唐信正处于事业上升期,又因家里负债,将自己当成了钢铁人,广告宣传轮番上阵。唐乐说起弟弟,总是摇头叹气:“忙,每天都很忙,有时候忙起来好几天也没见着人,这才几个月,好像瘦了一圈。”

好几次陈初给唐信打电话,要么是无人接听,要么是助理接的。

但很快,他电话便打过来,解释自己原先是在忙,不是化妆就是拍照要么就是采访和走秀。

所以,她想说的话当即就卡在喉咙里。

还是那边问:“怎么了?有事吗?我今天刚好不是非常忙,要不我们一起吃饭吧,我们吃饭说。”

此时,陈初看着面带惊喜的唐信,心里交杂着内疚和后悔。

事情是这样的,在两个小时之前,陆淼淼捧了个蛋糕突然出现在寝室,要陈初帮自己送去给唐信。

“你自己为什么不去。”

“Aaron肯定不会见我呀,而且我不能出现在盛娱。”她可怜兮兮地看着自己,陈初没把持住,心软了。自从她答应帮陆淼淼要几张唐信的签名照后,每隔几天她就会依葫芦画瓢要她帮一点小忙,发展到现在直接捧着蛋糕理所应当地塞给她,陈初拒绝不了,加上有空,便打电话约了唐信。

她原本只是想将东西送到就走,两人约了在新时代碰面。唐信成名后,无论是广告硬照还是街拍,总给人冷峻优雅的形象,当他全副武装出现的那一刻,陈初觉得他是陌生的,可他看到她,微微一笑露出虎牙,很是高兴的样子。

“你怎么知道今天是我生日?”他看着陈初,眼里盈满了光亮,“我姐姐都忘记了,没想到你还记得。”

陈初想要说这是陆淼淼让我送来的,话到了嘴边却又怎么都说不出,她支支吾吾想解释,却被他一拉:“我们先找个地儿吃饭。”

唐信高大帅气,拎着蛋糕站在露天广场已很是引人注目,何况今时不同往日,怕是再多站一会儿便会被人认出。

陈初鬼鬼祟祟跟在他身后,连说话声音也压低不少:“那里人太多,我们去人少的地方吃。”

“人少的生意差,生意差肯定不好吃。”唐信答。

“总好过你被人认出来,那我们连吃都不用吃。”自唐信在学校遭到围攻后,陈初变得草木皆兵,见电梯人多一下子就警惕起来,“我们走楼梯。”

“没事吧,不用这样紧张。”

“你可别说,你这么高,又戴着鸭舌帽,鬼鬼祟祟别人难免多看几眼,一下子就会被认出来。”陈初低声恐吓他,“你看,那边年轻女孩子多,肯定有大半是你的粉丝。”

唐信见她神神叨叨、嘀嘀咕咕的样子很有趣,也不与她争辩,跟着她往楼梯间走。唐信脚长,走了几步便越过陈初,陈初不甘心加快步伐,走到三楼转角处唐信却突然停下,她一头撞在他的后背上:“你杵这干吗,还不走。”

他慌乱地回头,拉着陈初就想走:“我想起一楼有一家特别好吃的料理……人好像也不多,我们去那儿吧。”

但陈初没有动。

虽然他极力遮掩,她仍是看到了。

那是贝思远和唐乐。

原本该在千里之外演出的人此时却置身博陵,前一夜他还给陈初打电话,说再过一周他就能够回博陵一趟。而现在,他却坐在距离她只有十米开外的地方,和她最好的朋友。

若说在医院的争执只是在陈初心里埋下了一枚小炸弹,此时纠缠在一起的身影便是那根导火线,引燃了弹药,将陈初炸得鲜血淋漓。

她的男朋友,和她最好的朋友在这空旷的楼梯间接吻,与其说是接吻,更不如说是撕咬,一个追逐,一个挣扎。

最后,唐乐终于将贝思远推开:“贝思远,你够了。”

“不够,你知道我要的是什么?”

“我知道,那又如何?”

“我为了你做了这么多,你所要求的我都做到,你还想怎样,难道说你对我说的都是骗我……”他的声音戛然而止,因为他看见了矗立在他们不远处的陈初与唐信。他看着陈初,陈初也在看他。

那样漫长的沉默,像一把利剑,狠狠地刺入了她的心脏。

她想要像上次一样逃窜躲避,可脚却像灌了铅一般,如何都抬不起来。直到唐乐发现不对劲,转过身来,她的震惊和慌乱在陈初面前无限放大。

这下好了,躲也躲不开了。她悲伤又恶毒地想着。现在轮到你们去慌乱去痛苦了,终于不用再戴着面具了。

这样也好,该来的总是要来的。

从在医院遇见他们争执的那天起,陈初已经有了预感。最初怀疑贝思远和唐乐有不可告人的秘密的时候,她有很长一段时间都背着负罪感:自己怎么能够用这样肮脏的思想去揣度他们呢?她不停地催眠自己,不会是这样的,自己不能这样想。

可眼前的事实,却有些残酷。

这一刻,陈初几乎是麻木的。

她没有感觉到疼痛,也听不到任何声音,眼前的一切都像是默剧,无声地上映。

她看见唐信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眼眶微红,不知道是愤怒还是着急。

她看见唐乐慌慌张张地推开贝思远,想要过来拉她,却不小心跌了一跤,狼狈不堪地摔倒在地上。

她看见贝思远绝望木然地靠着墙壁一动不动,看她的眼神充满了愧疚与不安。

但这些,都不是她想要的。

今日发生的一切,像一只横空出现的手,恶劣地撕开她小心呵护的美梦,让她从云端坠落到地狱,无法再装聋作哑。

唐乐冰冷的手触碰到她的那一刻,像是触碰到某个开关,那些被隔绝在外的声音终于突破了防线,铺天盖地地朝她涌来。

“陈初……”

她已经许多年没有看见过唐乐的眼泪,现在它们从她的眼眶里争先恐后地跳出,让她那张英气的脸变得可笑。

“唐乐,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对不对?”

陈初以为她会说些什么,但是她没有,她只是一声一声地叫着她的名字。

她觉得失望,又觉得庆幸。

唐乐,还好你没有和我解释,否则我还真怕自己找不到理由恨你,恨贝思远。

陈初掰开那只抓着自己的手,唐乐用了很大的力气,在她手臂留下几道红色印记,可她仍旧没有觉得疼痛。

她脚步虚浮地往外走,连包掉了也没去捡,唐信急匆匆从后面跟来,却被她一句话喝退:“唐信,你别跟来,除非你希望以后再也看不到我。”

男生的脸霎时变得惨白,终究还是没再追来。

眼睛的余光看到贝思远,他仍是站在那儿一动不动,没有追来,静静地看着她往外走。

她最后的一点希望,终于破灭。

贝思远,你之所以能伤害我,不过是因为我爱你。

陈初觉得自己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没有一点儿意识。

她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也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就这样毫无目的地走。

这个场景像是在梦中发生过一般,她觉得熟悉,就连突如其来的暴风雨也是如此的相似。

或许这才是梦?

陈初听见尖锐的汽笛声,雨水与强光逼得她无法睁开眼,她站在马路中央,听到一个急躁的男声粗俗不堪地骂着自己:“神经病啊,找死也不要拖累人,滚远点!”

车子擦着她的身体飞驰而过,溅了她满身的泥泞。

陈初后退几步回到路边,却听到有人在轻笑。

雨幕中,那张脸她看不清楚,却觉得是熟悉的。那人撑着一把黑色大伞,身子有酒气混合雨水的味道,他走近看了她一眼:“还真是你啊,怎么想不开要自杀吗?”

他看到自己走到了路中央,却没有制止。

他就这样冷眼旁观着,看着她沦陷,就像唐乐与贝思远。

陈初觉得愤怒,先前被刻意压抑的情绪忽然涌上来,又想起每次遇到这个人,都没有好事发生,看到他也就带了点厌恶,恶狠狠地说:“滚开。”

“哭什么?失恋了?”

她这么一说,陈初才知道自己已经哭了,往脸上一摸,湿漉漉的。

“是雨水。”

“哭了。”

陆寻嘲讽的口气让陈初突然失控,她猛地蹿起来,将他狠狠一推:“我就是哭了,怎么的,关你屁事,你给我滚开呀!”

许是没料到她会突然出手袭击,陆寻没防备,被这么一推倒退了几步,但很快就稳住,正想发火却看见推了他一把的人又蹲回原先的位置,像个可怜的蘑菇。

他又气又恼,还有些束手无策,蹲在地上的人却越哭越大声,最后几乎是嘶吼号啕。雨夜过往的路人匆匆,但仍旧不住往这边看。陆寻活了二十八年,除了陆淼淼,第一次有人让他感到棘手。

他深深觉得自己活该。

若不是想吹吹风醒酒,若不是觉得站在雨中的人有些熟悉,他绝不会靠近,多管闲事向来不是他的风格。可刚想走,却不知怎么想起在山上那个夜里,她搀着他,一步步往山洞走去,所以他才会下意识,朝她靠近。

却不曾想他不过说了两句,便被袭击,末了恶人反倒先哭起来,搞得像他欺负人。陆寻瞪着那个可恶的女人,发现她哭得真够难看,五官都挤在一块。

正想走人,却见司机老王犹犹豫豫地问:“陆先生,要走吗?”

“不走还留着过圣诞?”

“但她好像是小小姐的朋友,这样放她一人不好吧。”

“那留下来给人打?”他冷笑。

老王也不知道说什么,只能为他撑伞赔笑。

陆寻暗骂自己,转身往车上走。

车门刚打开,衣服却被人扯住。

那双眼睛又红又肿,似乎才认出他来,她抓着他的衣服,手上还有泥水,可怜兮兮,全然忘记自己刚刚的恶行。

“不要走。”她说。

“别碰我。”他答,又伸出手去掰,却掰不开。

陈初紧紧地抓着陆寻的西装,像用尽了这一生所有的力气。

“不要走,求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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